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
根据股份所体现的持有人权益,股份能够分为一般股份和特别股份。那么,特别股份与一般股份之间存在哪些不同呢?现在就跟随jy135小编来了解相关内容吧!
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
1.普通股股票
这种股份,即普通股,其持有人皆拥有均等权益,皆可参与企业的经营方针制定,其获取的收益会随企业盈利状况而波动,盈利多则收益高,盈利少则收益低。这是企业发行的最基本的一种股份,其有效性与企业持续经营的时间相同步,投资回报,包括股利和分红,并非在购买时预先确定,而是依据企业实际经营成果在事后核算。
而且,只有在偿还了公司债务和债息以及优先股股息之后才能确定,所以这是风险最高的一种股份;但由于股份公司最初发行的多是普通股股票,因此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关键、最基础的股份类型。在中国上交所与深交所挂牌交易的全部是普通股。
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:
公司内部事务的发言权。在企业经营期间,普通股份持有者能够出席股东集会,具备提议权、投票权以及推举权,亦可以授权他人代理其行使持股人的职责。股份持有者的参与程度,依据其持有的股份数量而定。
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力,涉及公司利润总额,在扣除相关税费、弥补往年亏损、偿还债务、提取公积金,以及支付优先股股利之后,剩余的部分。普通股股东有权从这部分利润中获得分红。普通股的分红是不固定的,其数额取决于公司的经营效益及其分配方案。
公司清算时,未清偿完债权人债务和优先股股东分配请求的部分,剩余财产归普通股股东所有。普通股股东可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,具体分配比例与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相关。
公司若需扩充而增发普通股份时,原有普通股持股者享有优先购买权,可按持股比率,以低于当前市价的一个固定价位,优先购入一定量新发行的股份,以此维持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占比,在发行新股期间,具备优先认股权的持股者既可选择行使优先认股权,认购新增发的股份,亦能出售或转让其优先认股权。
总而言之,普通股份的持有者承受的潜在损失最为严重,因此他们自然更加关注企业的日常运作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。但是,当公司向大众发售普通股份时,应当让购买者觉得这种股份比优先股份能带来更多的分红收益,这样才能吸引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参与购买普通股份。
2.优先股股票
优先股与普通股相对。优先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。这种股份在公司分配收益和剩余资产时,享有优先权。优先股属于一种没有固定期限的权益凭证,持有者通常无法中途向企业要求退回股份,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除外,这种特殊情况需要特别说明;股份公司发行优先股往往是为了满足特定的经营目标或资金需求,并在股票票面上明确标注“优先股”字样;优先股的持有人有权在普通股股东之前,按照既定的比率领取公司分配的利润,同时,在企业破产清算时,他们能够优先获得剩余财产的分配,不过,一般无权介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事务;优先股享有的具体优待措施,必须通过公司章程进行详细规定。
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:
优先股往往事先规定了股息的比率,这个比率是事先确定好的,所以,它的股息通常不会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增减,而且优先股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,不过,优先股在获得股息方面拥有优先权,会先于普通股得到相应的收益。
优先股的权益有限。优先股持股人通常不具备选举权或被选举资格,对于公司关键事务没有表决权,不过特定情形下也可能获得投票资格。
三、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,而次于债权人。
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:
优先股享有分红特权。公司分配利润时,优先股先于普通股。不论公司盈利大小,只要股东会批准分红,优先股就能按约定比例获取收益,即便普通股分红减少或没有,优先股也应正常派发。
优先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。当股份公司面临解散或破产清算的情况时,优先股能够优先获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,这种分配权排在债权人之后,但在普通股股东之前。
优先股包含多种类型,针对部分投资者追求特定优待的情况,设有多种划分方法,以满足不同需求。
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:
优先股分为两种类型,一种是累积型,另一种是非累积型。累积型优先股的特点是,如果在某个会计年度里,公司赚取的利润不够支付约定的股利,那么这些未支付的股利可以累积下来,等到以后年份的利润中再一起支付。而非累积型优先股则不同,它只按照公司当年实际赚取的利润来支付股息,如果当年利润不够支付,那么剩余的部分将在以后的年份里不再进行补发。因此,对于投资方而言,累积型优先股票比非累积型优先股票更有利可图。
有特定种类的优先股,一种是能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,另一种则不能。能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,在公司盈利增加时,除了获取固定的股息外,还能和普通股一样分享剩余利润,这种称为参与优先股。不能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,在获得固定股息后,便不再参与公司后续的利润分配,这种称为非参与优先股。相比之下,参与优先股对投资人的收益更为可观。
转换优先股和固定优先股,转换优先股是允许持有人在特定情形下,将优先股转变为相应数量的普通股份或公司债务凭证的优先股,这类股份一般设定了转换的条款和额度,持有人能依据企业运营表现和证券市场走势,自行选择是否实施转换不能转换的优先股,指的是无法变成普通股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那种优先股。能够转换的优先股,比较容易招徕投资人的目光,所以现在相当受欢迎。
有收回权力的优先股和没有收回权力的优先股。有收回权力的优先股,指的是发行这类股票的企业,可以按照初始购买价格再附加一部分补偿金,把已经发行在外的股票重新购回的优先股。当该公司发现可以用股利较低的新股票来替换已经发行的优先股时,通常就会行使这种收回权利。没有收回权力的优先股,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不能从股东手中买回的优先股。
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:
公司赎回优先股虽然依照预定价格操作,但这种方式常让投资者感到不便,所以发行企业经常在优先股的票面金额上额外增加一部分补偿金
其次,企业发行优先股后,会拨出部分筹措到的款项设立“偿债专款”,该款项专门用于周期性购回部分已发行的优先股。
第三,转换方式是这样的,优先股依照规定能够转变为普通股,这种可转换的优先股虽然算作优先股的一种类型,但在国外的投资圈里,人们常常把它当作一种实际的优先股回购手段来看待,只是这种回购的发起权掌握在投资者手中而不是公司,对投资者而言,当普通股市价上涨时,采用这种方式非常划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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