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日前通过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一位武汉人在KTV唱歌时用手机直播,手机镜头被KTV的激光灯烧坏,正面镜头上显现出紫色斑点,且无法消除。该消费者与经营者交涉未果,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。经审理,法院最终裁定KTV经营者需承担七成的责任。
去年12月14日,朱美琳(化名)与另外三位同窗前往武汉市东西湖区某家歌厅放声歌唱,期间她运用手机向同伴实施了线上传播。第二天,朱美琳以手机进行拍照操作,意外察觉到设备正面镜头所摄之影像呈现诸多紫色光点。
“前一天的影像拍得挺正常,后天的就出问题了。”朱美琳查看照片集,看到十二月十三日拍的照片影像清晰没有瑕疵,十二月十五日拍的照片却满是杂点她联想到KTV包间里的频闪灯,当天就找店长投诉了此事店长回应说灯具是达标厂家制造的
朱美琳把手机送到武汉苹果官方专卖店进行检测,核实到紫色斑点系相机CMOS传感器因外界影响(例如激光、镭射灯等)造成的光损伤所致,并且手机镜头上的异常现象与光线照射区域相吻合。在了解检测结论后,店长承诺会承担责任并处理此事,不过双方最终未能就补偿方案达成共识。今年1月,消费者将KTV起诉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。
审理开始前我们得知,原告和被告在案件的一些关键点上持有不同看法。KTV的管理者一直强调自身没有责任,声称场所里使用的激光设备拥有合格证明,并且在入口、结账处等地方都放置了警示标识,而且顾客拿不出可靠材料,说明手机故障和KTV有因果关系。
为了探明事情原委,审判官在庭审开始前,亲自前往那个KTV场所进行实地查看。在实地查看过程中,看到大厅里的指引标识和“好评换爆米花”的宣传海报被混在一起张贴,而且字迹非常小;收银台边的提醒话语放在了不显眼的地方,不容易让顾客注意到。
法院审理后发现,KTV包间内确实配备了摇摆式激光设备,设备供应商也确认此类灯光存在导致摄像头故障的可能性。朱美琳提交的消费凭证、手机损毁前后的影像资料、以及与管理人员之间的即时通讯记录等,共同构成了确凿的证据体系,充分表明手机在KTV场所发生故障的概率极高。
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根据双方过失情况裁决,KTV作为服务提供者,清楚激光或许会破坏监控设备却未予明确警示,需承担七成责任;顾客朱美琳在KTV内长时间进行视频分享,未留意相关警示,个人需承担三成责任。
KTV管理者提出异议并申请复议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,初审判决认定事实准确、法律适用得当,决定撤销复议并坚持原判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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