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3日,有记者,从郑州市政府那边,得到消息,“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”,已经出台,对于个人,以及企业,所购买使用的,还有用于出租,和公共租赁的纯电动乘用车,一辆补助1万元。
郑州市政府有相关负责人阐述,表示,针对个人以及企业选购使用,还有用于出租以及公共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,市财政会给予车辆使用环节的补贴,这补贴主要用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,以及路桥费,还有充电费,以及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方面。补贴标准呈现为纯电动乘用车是1万元每辆时的标准,是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是0.5万元每辆时的标准。
按新政规定,郑州市区新增加的巡游出租车,全都采用纯电动汽车形式。郑州方面鼓励运营企业或者个人,在更新巡游出租车之际,选用纯电动汽车。对于巡游出租车运营企业或者个人,在更新车辆的时候使用纯电动汽车的情况,除了能享受到纯电动乘用车购车补贴以及使用环节补贴以外,市财政还额外给予每辆3万元的推广应用补贴资金 。
此外,对新能源汽车在公共的专用停车位充电,免收停车费。
经介绍可知,消费者,即郑州市的个人用户以及郑州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,所购买的新能源汽车,其中涵盖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,此新能源汽车必须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以及《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》,并且要在本市办理上牌手续。
另外,郑州制定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,构建并完善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体系。按原则规定,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强制回收工作由整车制造企业来负责,与此同时,第三方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回收业务受到鼓励。
本政策的执行期限开始于2016年1月1日,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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